近日,温州市中信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主动与温州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对接,就双方如何相互配合,进一步保证不动产物权登记工作规范便捷,满足广大群众、企业的需求和期许,完善公证文书在物权登记中的使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沟通。双方畅所欲言,充分讨论,就许多问题达成了共识,主要有:
1、一致认为,为利民便民,减缓登记压力,快速实现对群众物权权益的保护,借助这次公证收费新标准的实行,涉及继承等物权转移公证事项收费大幅下降,群众经济负担显著减轻的机会,积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双方职能互补,让有公证服务需求的群众可以先办理继承等公证手续,再凭公证书至登记中心窗口办理物权转移登记,登记中心承诺最快在60分钟内即可完成,可大大缩短过户登记时间,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登记办事需求。
2、一致同意,设立信息对称的物权登记公证服务公示榜,将可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温州市区各公证机构一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由群众、企业根据各公证处的服务水平自由公平选择公证服务机构。
3、一致赞同,为更好发挥公证文书在物权转移登记工作中的作用,各自针对登记及公证办理、文书表述等问题,整理罗列问题清单,定期召开问题对接讨论会,逐条讨论解决,促进双方工作无缝衔接。
4、双方决定,建立双方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及时解决物权登记中涉及公证法律服务的问题。
5、双方议定,基于各自的业务,定期就关注的课题相互开展讲座、宣讲、授课等形式多样的业务交流学习活动,推进双方工作良性互动。
6、双方商定,围绕“提升温州营商环境”主题,联合开展为企业群众上门送服务活动,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各界的服务宣传活动,将惠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二0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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