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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巧断家务事----记一起公证化解继承纠纷案件

发表时间:2018-07-16 [返回] 查看

  “这事被拖了两、三年了,现在终于可以去办理过户了,真的要谢谢你”。这是一件继承案件,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今天看看公证如何巧断家务事。
  吴女士的丈夫凌某于二〇〇五年死亡。凌某死亡后其名下遗留有与妻子吴女士共有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吴女士两夫妻只有一个儿子,却迟迟过不了户,究其原因原来是凌某的母亲方某于二〇一四年死亡。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因被继承人凌某的母亲方某在凌某之后亡故,所以方某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凌某的父亲还健在,凌某的父母除凌某这个小儿子外,还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国外务工,二儿子在温州。现在问题出在大儿子身上。吴女士就关于这套房子的事情已经跟大儿子谈了好几次了,对方就是不配合,这次大儿子刚好有事要回中国,所以来到法院的立案庭想通过诉讼解决此事。
  立案庭建议吴女士来到公证司法辅助公证事务窗口向本公证处咨询相关事宜。本窗口工作人员接待了吴女士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感觉此案有调解的可能性,遂决定安排时间组织双方调解。第一次安排组织调解,大儿子却提出因有事延期,“两、三年都等了,还差这几天,麻烦你们再组织下调解吧,要是他去国外了就更难了”。吴女士无奈的说到。第二次本处怕大儿子不配合,早早的电话提醒,终于在预定的时间所有继承人都到场了。大儿子一碰到吴女士就开始火药味十足,说“爸现在住的那套房子怎么处理,我这次回来爸才跟我说的,爸住的那套房子以后归我两兄弟,你那套房子处理了我还能叫你过的来吗?”原来,凌某的父亲名下有套房产,因凌某、凌某的母亲亡故,属于凌某的份额由凌某的儿子代位继承,而凌某的儿子尚未成年还不能放弃,大儿子是想等到凌某的儿子成年了两套房子一起办,所以一直拖着不愿配合,但吴女士却等不住了,因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来趟国内不容易,就想趁这次机会把这件事情处理了。本处公证人员在讲解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分别谈话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个上午的调解,对于大儿子的困惑在单独询问老人的意愿后,建议凌某的父亲可以以遗嘱的形式确定以后房子的归属问题。最终,一个家庭矛盾在本处的努力下,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和睦的走出了法院。
  公证人员主持调解,参与法院调解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机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探索。公证人员接受法院委派或委托在家事、商事领域开展调解,发挥公证诉前引调作用,可以快速便捷化解诉讼纠纷,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法官集中精力搞好审判工作,缓解目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公证介入调解更新了公证法律服务理念,拓展了公证服务领域,为当前公证业务创新提供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道路,同时也使得公证机构与法院能够发挥各自所长,高效合理配置社会纠纷解决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体现了公证法律制度在大力推进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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