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2010)浙温证内字第32159号委托书公证书的决定
林善珍:
根据温州市司法局提供的温州律政司法鉴定所对(2010)浙温证内字第32159号委托书公证书上“林善珍”签名的笔迹鉴定结论显示,该公证书上“林善珍”的签名,不是林善珍本人的亲笔签名。据此,可以认定,上述委托书公证书系他人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所致,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和《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处决定撤销(2010)浙温证内字第32159号委托书公证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证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如果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浙江省温州市中信公证处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注:温州市公证员协会地址在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