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公证和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公开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公证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员不亲自办证,安排非公证员办证、转包其他社会中介办理等。
二、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私自出具虚假公证文书;以支付回扣、介绍费、低价竞争、利用中介组织或个人招揽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公证的行为;违反回避原则,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公证服务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违反保密原则,擅自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行为;违规收费,高于收费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变相乱收费,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等。
三、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对工作消极应付,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制度不到位;漠视群众利益,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的材料,胡乱设置前置条件;遇事敷衍,效率低下,无正当理由延长办理时限。回避矛盾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以各种理由推脱、敷衍甚至拒绝群众合理的法律服务需求。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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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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